蓝光嘉宝服务(02606.HK)公布,于2021年3月11日,蓝光和骏与潜在买方订立一份补充谅解备忘录以修订谅解备忘录,以致(a)潜在买方拟自蓝光和骏以每股H股或每股内资股人民币42.8546元的价格收购公司1.15亿股H股及75万股内资股(占公司约65.04%股权);及(b)潜在买方须向蓝光和骏支付人民币19.8567亿元等值金额的按金("按金",当中包括人民币5亿元及17.7463亿港元)(不计利息),而蓝光和骏须以潜在买方为受益人就1.07亿股公司H股(约占公司全部股权的60%)签立股份押记。
就可能交易而言,根据收购守则潜在买方可能触发收购守则项下的全面要约责任,而每股发售价将不少于(i)潜在买方向蓝光和骏支付的价格;及(ii)人民币42.8546元的港元等值金额(以较高者为准)。蓝光发展为一间在中国成立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号:600466)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蓝光发展拥有蓝光和骏的100%股权,故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指引就补充谅解备忘录发布公告,以披露上述代价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