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网站4日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陕银保监罚决字〔2021〕6号)显示,西安汇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当事人刘增辉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使用过期保险许可证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根据《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陕西银保监局决定对西安汇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2万元罚款;对西安汇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增辉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
据天眼查APP显示,西安汇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西安广汇汽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广汇汽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简称“广汇汽车”,600297.SH)全资子公司。
广汇汽车官网显示,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业务规模、突出的创新能力,是中国乘用车经销与服务行业中的领先企业。2015年6月,广汇汽车成功登陆A股市场,证券代码600297.SH。2016年6月,成功要约收购了香港上市公司宝信(现更名广汇宝信)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1293.HK。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保险类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处以5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出租、转借、转让保险许可证的;
(二)使用过期或者失效保险许可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