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珠(600568.SH)公布,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珠医疗(600568,股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权益变动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2591号),现将《工作函》内容全文披露如下: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你公司披露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自然人肖妃英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6.26%的股份。鉴于近期你公司董监高人员变动较大,现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有关规定,就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肖妃英受让汤旭东、孙秀梅等共计20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公司124,697,923股股份,转让完成后肖妃英持有公司总股本6.26%的股份。请公司及相关方核实并披露:(1)受让方肖妃英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资金往来关系;(2)20名转让方股东之间前期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在以往股东大会投票表决事项中是否存在一致行动行为;(3)受让方肖妃英支付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是否全部或部分来自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告显示,受让人肖妃英在未来12个月内拟选择合适的时机继续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请相关方及时按照《临时公告指引第九十九号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进展/结果公告》的要求披露相关股份增持计划。
三、近期你公司董事会决议罢免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3位董事,相关人员变动较大。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依法合规推进相关工作,确保信息披露渠道通畅、秩序规范,保护投资者知情权。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希望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股东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上述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市场预期。”
公司高度重视《工作函》所提出的问题,将认真落实《工作函》的相关工作要求,依法合规开展相关工作,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