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7月8日,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其中不仅提出要合理设置资格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设置限制性门槛,还进一步明确要支持符合条件的交通领域民企在科创板上市。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实施意见》明确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或与两方面因素有关:一是当前需要借助基础设施建设拉动更多投资助力经济复苏;二是近年来民间投资增速持续低迷,需要采取措施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意愿,提振民间资本投资信心。
在刘兴国看来,引入民企积极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一方面能加速投资资金的筹集,促进相关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民企的灵活、高效优势,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改善项目收益情况。
事实上,若仅从目前A股市场中民企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参与度来看,确实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据同花顺iFinD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9日,A股市场共有3886家上市公司,若按照新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来看,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上市公司共143家,占A股全部上市公司数量的3.68%。具体来看,有5家属于铁路运输业,36家道路运输业,12家航空运输业,29家水上运输业,53家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以及8家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而从企业性质来看,上述143家企业中,民营企业仅有43家,占比约3.01%。也就是说,交通运输行业的上市民企仅占全部A股公司总量的1.1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国交通运输领域中,主要以国有企业或央企为主,其根本原因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耗资巨大,且投资周期较长,相较而言,民营企业很难具备这样的财力物力;再者,由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关系国计民生,其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命脉,因此,在之前的运营设置上亦存在较为严格的门槛。不过,随着近年来航空、铁路等领域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这其实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为民企进入提供了新的“路径”。
结合此次《实施意见》内容来看,进一步明确要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其中,包括支持符合条件的交通领域民营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铁路企业实施债转股或资产股改上市融资。
盘和林表示,从上述《实施意见》明确的几个举措来看,对交通运输领域的民企来说,无论是借力资本市场或者债转股融资,都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优化企业资本结构。而为了更快、更大规模、更有效率的实施上述政策、发挥政策效果,资本市场确实需要对相关的企业或者行业进行“特别照顾”,比如开通债转股、股改上市绿色通道,缩短相关资质审核周期、放宽上市条件等,这有利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参与度,助力政策落实和实施,提高政策的效用。记者 杜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