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举措,证监会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将陆续推动落实9项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和行业开放的举措,便利境外长期资金进入中国资本市场,鼓励境外优质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来华展业。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H股“全流通”已具备全面推开的条件。目前,证监会正和有关方面一起,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方案积极开展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尽快发布相关工作指引,指导相关公司和股东稳妥开展H股“全流通”。
证监会将推动修订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规则,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中国资本市场。主要从统一QFII、RQFII准入标准、扩大投资范围、提升投资运作便利性、加强持续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公开透明、操作便利、风险可控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目前,相关规则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证监会将允许一家机构参股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控股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超过1家。合理设置综合类证券公司控股股东的净资产要求。在满足风险管控要求的前提下,适当降低综合类证券公司控股股东的净资产要求,并对内外资控股股东一体适用。
证监会将适当考虑外资银行母行的资产规模和业务经验,放宽外资银行在华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准入限制。将合理调整外资银行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相关安排。对于优质外资银行,允许其单独申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结算职责由具备资质的机构承担。
随着期货市场逐步开放,交易结算、风险控制等制度安排经历了实践检验,为后续扩大开放范围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证监会正在积极研究推动将具备条件的商品期货和期权列为特定品种,同时不断完善规则制度,持续扩大期货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我国商品价格的国际影响力,为我国企业跨境经营提供价格参考和风险管理工具。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已有19家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38只基金产品,管理基金规模52亿元。目前,外资私募整体运行平稳。接下来证监会将开放外资私募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股市,并指导基金业协会备案外资私募发行的投资标的中包含“港股通”的基金产品,给予外资私募国民待遇。
证监会正在积极研究扩展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渠道,以完善投资者结构,丰富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下一步,证监会将积极与相关部委沟通协调,研究明确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有关政策和具体落实方案。
此外,证监会还将联合相关部委研究制定《交易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进一步明确境外发行主体范围,解决会计准则适用等问题,为交易所市场熊猫债健康发展提供更充分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