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T地矿(000409,SZ,以下也称山东地矿)补偿诉讼中,一直拒绝履诺并要大股东兜底的山东华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源)这一次出牌着实让人大跌眼镜。
12月26日,*ST地矿在《关于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中称,原告山东华源与被告山东地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矿集团)、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正润)、第三人山东地矿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10月23日立案,并于12月13日开庭。但令人意想不到的却是,作为原告的山东华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致使法院裁定本案按山东华源撤诉处理。
本来是剑拔弩张、“不死不休”的冤家,这下化干戈为玉帛了?目前尚无确切答案。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双方目前的举动比较明智,在法律上也说得过去。
不过,*ST地矿一位股东代表认为,不管结果怎样,一旦山东华源选择破产,这背后却是本应属于中小股东的2400万股的补偿随风飘去,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投资者无疑成为了这场谈判的筹码和买单者。
中小股东投出61%反对票
相比于之前诉讼到底的决心,山东华源拒不到场的确让人感到有些意外。
不过,回看*ST地矿近期公告不难发现,12月2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重启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程序,和山东华源诉讼地矿集团的进展有着密切的时间巧合。
2018年10月23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紧接着的11月15日*ST地矿发布公告申请恢复对山东华源的强制执行且与拟山东华源签署了《同意司法拍卖协议书》,并将起拍价定为949万元;12月6日上市公司公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12月13日山东华源缺席了开庭,法院裁定山东华源撤诉;12月21日上市公司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12月21日召开的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虽然*ST地矿的议案获得通过,但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出了高达61.5942%的反对票。
11月15日,*ST地矿公告称,公司拟与山东华源签署《同意司法拍卖协议书》,采取议价方式确定山东省高院冻结的山东华源持有相关资产的司法拍卖底价,向山东省高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最终资产价格以法院司法拍卖结果为准。
2018年7月20日,*ST地矿收到山东省高院《执行裁定书》,山东省高院冻结了山东华源持有的新疆兴淘大北矿业有限公司1.96%股权和亨煤(菏泽)煤化有限公司29.01%股权及奥迪轿车一辆。*ST地矿公告显示,经过公司与山东华源向工商、税务等部门核实,结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确定上市被山东省高院冻结资产,合计起拍价949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ST地矿公布的2014年度利润承诺股份补偿,截至2018年11月15日,仍有三家相关方未履行完补偿义务,剩余应补偿股份数量为2666.58万股,其中山东华源一家就占到2394.52万股。据近期*ST地矿的股价走势,山东华源从二级市场回购补偿所需的股票,所需资金至少在1亿元之上。以12月27日5.59元/股的收盘价计算,则需要1.34亿元。
一位*ST地矿股东代表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直言,12月21日的投票结果也反映出,多数中小投资者对这笔“949万元换2394.52万股”的生意并不认可。
“抽屉协议”真的存在?
一位与山东华源接触的人士透露,在强制执行完毕后,山东华源将很快启动破产程序,补偿的事情也就此画上句号。对此,12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尝试致电山东华源法定代表人赵晖,但其电话始终未能接通。
不过,为让上市公司大股东地矿集团兜底,山东华源此前已打了3年官司,为的是让法院确认2012年其与地矿集团、北京正润所签的“补偿协议”合法有效。
这份没有提交到上市公司的“补充协议”,最初出现是在2015年6月。当时,山东地矿正向拒不履行股份补偿义务的山东华源等发行对象提出诉讼。2015年6月17日,山东地矿公告,称山东华源向大股东地矿集团与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正润”)提起诉讼。山东地矿则将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此次诉讼。
山东华源在诉讼中称,为明确公司2012年9月重大资产重组时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山东华源与山东地矿集团、北京正润签订了《关于ST泰复资产重组盈利预测补偿事宜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约定:虽然山东华源作为ST泰复的重组方之一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但山东鲁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山东地矿集团控制)和北京正润是盈利预测补偿事宜的实际补偿义务方和连带责任方。
对于该份协议,*ST地矿工作人员曾在2017年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公司2013年重组上市时,没有收到过这份三方盖章的补充协议。直到2015年触发盈利补偿义务后,上市公司才收到山东华源关于该补充协议的复印件。
这份因触发业绩补偿而暴露的“补充协议”也被外界认作是“抽屉协议”,对于其真实性,地矿集团、山东华源、北京正润的态度却并不一致。
*ST地矿上述工作人员称,收到该复印件(补充协议复印件)后,山东地矿与三方进行过核实,由于三方回答不一,公司无法核实该补充协议的真实性。山东华源两次起诉,上市公司作为第三方积极应对,由法院对该补充协议的真实性做出判定。
2015年12月,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驳回了山东华源的上诉。此后,山东华源又于2017年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进行起诉,请求确认“补充协议”合法有效。2017年10月11日,北京一中院审查认为,本案系合同纠纷,也未采信地矿集团“即使需要审理也应由山东地矿所在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较为合适”的说法,裁定该案件移送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12月26日,*ST地矿公告提到:原告山东华源与被告地矿集团、北京正润、第三人山东地矿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3日立案。在上述*ST地矿股东代表看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和开庭,更是佐证了上述“抽屉协议”的客观存在。
第一大股东若“兜底”将危及地位
在*ST地矿披露“2018年12月13日,原告山东华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之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上市公司股东身份与一位核心人士交流时,该人士透露,双方(山东华源与地矿集团)正在积极推进解决,股东们最好别节外生枝。
“一旦法院确认‘补充协议’有效,对地矿集团必然不利,上市公司面子上也不会好看。”一位山东资本圈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假设协议真实有效,那地矿集团作为实际补偿义务方将承担2394.52万股的补偿义务。
据公司三季报披露的数据,*ST地矿第一大股东地矿集团持有上市公司8535.66万股,占比16.71%,第二大股东安徽丰原集团持有5545.59万股,占比10.85%。若替山东华源兜底承担2394.52万股的补偿后,地矿集团的持股数量将下降到6141.14万股,持股比例仅比安徽丰原集团高出1.2%,地矿集团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将大幅削弱,其第一大股东的地位也岌岌可危。
事实上,自从借壳泰复实业以来,地矿集团为*ST地矿的保壳可谓费尽了心思、操碎了心。今年三季度,地矿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山东地矿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花11.09亿元,以279.68%溢价率巨资收购了*ST地矿旗下的三家亏损铁矿资产,上市公司因此确认巨额投资收益,三季度成功实现扭亏为盈。上述*ST地矿股东代表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或许也正是因为付出了如此高额的保壳代价后,地矿集团不愿意再承担或有的诉讼失利风险。而山东华源亦可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付出有限的代价来逃避补偿责任,双方可谓“一拍即合”。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华源近期的态度也有所转变。“正在协调这个事,通过律师走法律程序。”12月20日,*ST地矿股东会的前一天,《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山东华源法定代表人赵晖,其确认了“补充协议”的存在。
与此同时,虽然之前经历过法庭上的不愉快,山东华源与上市公司*ST地矿的关系,却已不像之前那样剑拔弩张,甚至还准备签署协议。11月15日,*ST地矿公告称,公司拟与山东华源签署《同意司法拍卖协议书》,采取议价方式确定山东省高院冻结的山东华源持有相关资产的司法拍卖底价,向山东省高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最终资产价格以法院司法拍卖结果为准。
12月中旬,山东华源所在宁阳县人民法院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之前的执行环节上,山东地矿来完全可以查查山东华源的资金流向,查封他们的债权。不过,在上述*ST地矿股东代表看来,不管结果怎样,一旦山东华源选择破产,这背后却是本应属于中小股东的2400万股的补偿随风飘去,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投资者无疑成为了这场谈判的筹码和买单者。
12月21日,在*ST地矿股东会审议强制执行山东华源相关资产当天,《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向山东地矿发送邮件,询问对未完成业绩补偿对象将会有什么措施,但截至12月26日发稿,尚未收到回复。(记者 尹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