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饱受大股东数十亿元巨额占款争议的*ST凯迪,9月1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申辩意见复核结果告知书》,证监局一方面证实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款项一事,而且要求公司采取诉讼等积极措施收回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
对于湖北证监局的要求,*ST凯迪却表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证监局“坐实”2亿占款
9月7日,《每日经济新闻》以题为《*ST凯迪实控人及关联方巨额占款调查:董事长陈义龙签字承认占用资金至少35亿》《*ST凯迪不用付的交易对价却付了近2亿占款不翼而飞》两篇稿件,独家报道关于*ST凯迪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巨款的现象。而近日,湖北证监局一纸责令*ST凯迪改正措施的决定,印证了当时的报道。
9月19日晚间,*ST凯迪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向湖北证监局回复《关于<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事先告知书>的申诉函》(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申诉函)就事先告知书中所涉相关问题进行了陈述和申诉。9月18日,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申辩意见复核结果告知书》(鄂证监公司字[2018]78号),湖北证监局对公司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并正式出具了《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根据决定原文所示,2015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中,重组的交易标的中存在部分公司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林权证的情况,阳光凯迪和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长江)承诺,在标的公司股权交割之日起两年内解决上述资产瑕疵问题,超期未解决,上市公司可以免于支付瑕疵资产交易对价。经查,*ST凯迪累计向阳光凯迪超额支付交易对价98.94万元,累计向中盈长江超额支付交易对价1.99亿元,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毫无疑问,此次证监局证实了《每日经济新闻》的报道,点出大股东这笔欲“抹掉”的2亿元占款。
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在此次湖北证监局的检查中,证监局还指出2017年5月11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ST凯迪通过子公司松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工程款名义向关联方中薪油武汉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支付预付款5.88亿元,款项主要用于大股东阳光凯迪及其关联方偿还借款、购买三家格薪源股权、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偿还上市公司往来款以及其他日常经营。目前项目建设实际工程量2660万元,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5.614亿元。
另外,2017年11月28日,*ST凯迪以退资名义代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支付2.94亿元退资款,实际支付给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94亿元。
可以说,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产是事实。不过,记者了解到,在9月15日下午,*ST凯迪大股东阳光凯迪曾召开题为《凯迪公司“瘦身自救”、积极重组、致力多赢”情况说明大会》的集团工会员工见面会。在会上,阳光凯迪、*ST凯迪董事长陈义龙针对外界质疑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49.2亿元事项予以否认,其表示:“大股东没有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关联交易财务往来账中,上市公司是反欠集团费用。目前正在作最后的结算。经营性占用触及刑法,如有占用早就受到法律制裁。”
而武汉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之规定,我局拟依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 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要求你公司立即做出改正,采取诉讼等积极措施收回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并于2018年9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然而,*ST凯迪却表示,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收到《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一位不愿具名的股东向记者诉苦道:“证监局都认定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10.5亿元,要求上市公司赶快收回。上市公司居然不想着去要款,反而要帮大股东告证监局弄错了。简直匪夷所思,难不成上市公司都成大股东自己的资产了?”(记者 刘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