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晚间,蓝盾股份(300297)发布公告称,因存在多项违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柯宗庆、柯宗贵、李德桂、李根森、景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明, 蓝盾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存在关联方资金往来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充分披露应收账款坏账风险、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违约情况、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信息、未披露重要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信息、未履行股份回购承诺及如实披露终止回购决策信息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蓝盾股份和柯宗庆、柯宗贵、李德桂、李根森、景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记者 刘凤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