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交所下发《关于对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孚日股份未及时披露收到政府补助事项以及未及时披露套期保值业务亏损事项,深交所决定对孚日股份及相关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经查,2020年4月24日,孚日股份收到《高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孚日集团税收返还扶持企业发展的批复》。根据相关批复,孚日股份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收到政府补助 2.53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68.56%,孚日股份直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才将前述政府补助事项予以公告。
另外,2020年1月至6月末,孚日股份在开展棉花期货合约套期保值过程中,累计产生亏损为 2.74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 74.25%,其中,2020 年 1 月至 3 月末套期保值损失为2.94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 79.67%。孚日股份直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才将套期保值亏损事项予以公告。
孚日股份未及时披露收到政府补助、未及时披露套期保值业务亏损,违反了深交所有关上市公司的规定,其时任董事长孙日贵、总经理吴明凤、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萌三人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孚日股份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孚日股份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相关责任人孙日贵、吴明凤、张萌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孚日股份创立于1987年,是一家以家用纺织品为主导,集国内外贸易、地产、热电、电机等多元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2006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华荣实业,持有1.7亿股股份,占总股本18.72%。
近1年来,孚日股份负面不断,屡遭监管问询和处罚。据统计,2020年至今,孚日股份共收到了深交所8封关注函和2封监管函,问题主要涉及未完成业绩承诺、会计差错更正、资金违规占用、信息披露不及时等方面。
2021年2月3日,孚日股份披露《收购资产及重大关联交易公告》称,拟以3.3亿元收购原控股股东孚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99%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深交所下发问询函要求孚日股份详细说明四大问题:高源化工相关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在高源化工实际净利润逐年下滑的情况下,预计净利润趋势预计的合理性,以此作为评估基础的评估结果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等情形;公司收购高源化工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是否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及经营协同效应;收购前高源化工进行增减资行为的目的,以及公司未全部收购高源化工股权的原因。
2021年1月19日,孚日股份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华荣实业及其控制的公司被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约11亿元。华荣实业承诺预计在2021年3月31日前,分批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但如果上述占用资金不能按期偿还,则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1年1月14日,深交所对孚日股份下发监管函,孚日股份出现了会计差错更正、信息披露不及时两项违规行为,深交所予以警示。
2020年8月7日,孚日股份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孚日股份经首次延期但仍未能在预计的时间内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