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银保监会官网信息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收购不审慎等三项违法违规事实遭罚91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信达此次共涉及三项违法违规事实,分别是资产收购不审慎、违规收购非金融机构正常资产以及通过内部交易掩盖风险。
银保监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和相关内控管理、业务审慎经营规则,对中国信达作出罚款合计9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4月29日。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首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2010年6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2日,中国信达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01359.HK),成为首家登陆国际资本市场的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目前,中国信达设有33家分公司(包括合肥后援基地管理中心),旗下拥有从事不良资产经营和金融服务业务的平台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信达证券、金谷信托、信达金融租赁、幸福人寿、信达香港、信达投资、中润发展等,集团员工约1.6万名。
截至2019年末,中国信达总资产15132.3亿元,全年实现归属本公司股东净利润130.5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年初,中国信达高层人事也迎来新变化。1月21日,银保监会作出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张卫东任职资格的批复,核准张卫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的任职资格。
据了解,1967年出生的张卫东,可谓作为中国信达的“元老”,曾在中国信达任职16年,先后经历了公司成立、改制、上市等一系列关键事件。
新总裁上任后,中国信达也在推进补充资本的相关工作。今年4月20日,银保监会对于《中国信达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该公司发行不超过10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该公司二级资本。
银保监会在对该公司的批复函中指出,中国信达应在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载明本期二级资本债券的减计条款,且不包含赎回激励条款;该公司应立足自身功能定位、聚焦主业,完善中长期资本补充规划,加强资本管理,强化资本约束机制,确保资本的节约与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