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称,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企业生产的3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通告显示,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0批次盐酸金霉素眼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粒度。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北祁新中药颗粒饮片有限公司、河北双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重楼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薄层色谱、含量测定。
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安国市平安药业有限公司、亳州市远光中药饮片厂、宜宾仁和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盛世锦荣药业有限公司、兰州旭康药业有限公司、新疆奇康哈博中维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6批次地黄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含量测定。
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河北济鑫堂药业有限公司、云南金发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山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总灰分。
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重庆市渝和堂药业有限公司、成都欣福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原上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羌活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含量测定。
国家药监局表示,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开展不符合规定原因调查,并切实深入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