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违规设立的私募基金,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被福建证监局责令改正。
经查,福建证监局发现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私募基金“福建省国开晋华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二、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于2016年1月28日成立的私募基金“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采用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违反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福建证监局表示,针对上述情况,按照《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活动。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福建证监局提交落实整改工作的书面报告,福建证监局将视情况组织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