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未能审慎评估债券申购风险,进行顶格申购,导致缴款违约,被北京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并增加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
经查,北京证监局发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在申购债券过程中,未能审慎评估债券申购风险,动用多个自营证券账户进行顶格申购,获配金额远超公司缴款能力,导致缴款违约。
上述行为反映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存在缺陷,对业务风险识别、评估、应对和报告不够及时充分,未能建立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第二十七条、《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5号)第六条、《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监机构字〔2003〕260号)第三条的规定。
北京证监局表示,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对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监督管理措施决定:责令改正并增加合规检查次数,请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决定书作出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北京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未来一年期间内,每6个月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开展一次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北京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