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认为海翼公司、街电公司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深圳来电科技公司将二者起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要求二者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100万。日前,该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在庭审中,因技术问题较为复杂,法院指派了两名技术调查官协助审理。
据了解,在共享充电宝市场,深圳来电公司和深圳街电公司是领域两大巨头,双方互诉的案件也已多达几十起。
本案中,来电公司起诉称,其公司针对共享充电宝的多项专利权合法有效,街电公司未经允许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使用侵犯来电公司专利权的产品,制造商湖南海翼公司未经许可制造侵犯来电公司专利权的产品,故要求两被告停止侵害专利权,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0万元。
开庭的三个案件分别涉及来电公司拥有的三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由于三案涉及的技术问题较为复杂,且横跨计算机软件和机械两个技术领域,经合议庭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室指派了李熙、轩云龙两名技术调查官协助审理,分别负责涉及计算机软件与机械领域的技术事实问题。技术调查官表示,虽然一台共享充电宝看起来结构并不复杂,但其内部包含了大量的专利。为了确认双方的争议焦点,庭前,技术调查官与法官进行了大量讨论,细致分析可能存在的专利侵权行为。
据了解,技术调查官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特有的法庭参与人。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特别是在专利权纠纷中,法官很难完全甄别某一技术领域的专利争议,因此,知产法院请到专利领域的专家,对案件的技术细节进行研究。
此前,该案在技术调查官的协助下,先期已于2017年7月6日进行了证据保全,查封、扣押街电公司涉案的Anker设计12口产品,并依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于2018年4月2日、2018年4月17日分别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
在庭审中,海翼公司辩称,其并未参与设计、制造被控侵权产品,没有实施原告主张的侵权行为,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街电公司则辩称,街电公司并没有实施原告主张的侵权行为,被控侵权产品也没有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且原告的索赔金额过高。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李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