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300134.SZ)公布,2021年1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3号)《关于对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原因系公司在2019年和2020年期间,与关联公司北京新天梓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天梓”)发生大额关联交易,存在如下问题:
针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大富智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向新天梓采购医疗器械、健康大数据系统、智能医疗系统等相关成果及技术方案事项,公司未依照关联交易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而是在2020年8月补充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存在关联交易先实施后决策和未及时履行临时公告义务的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48条的有关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59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