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文化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将投入5亿元财政资金,支持文化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措施从全面落实应对疫情政策措施、强化文化产业政策支持、优化文化企业服务、强化文化金融服务、引导培育新业态发展、加强产业发展支撑、推动减轻企业负担7个方面对文化企业进行租金费用减免、资金帮扶、金融服务、业态培养等方面的支持。
深圳市将统筹安排5亿元财政资金用于支持文化企业应对疫情、缓解经营困难、促进产业复苏。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将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企业和为抗击疫情做出贡献的文化企业进行倾斜。深圳市属、区属国有文化企业要对入驻国有物业的文化企业免除3个月租金,并鼓励倡导全市民营文化企业和产业园区适当减免入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文化企业的物业租金。
在金融服务方面,深圳市将协调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文化企业需求的专属信贷产品,提供100亿元的专项贷款额度。同时,文化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产生的利息,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获得已支付利息不超过50%比例、最高200万元的利息补贴。
对尚在实施期的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和文化产业原创研发等事前资助项目,项目单位可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原则上延期不超过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失信行为的文化企业,经调查确认可暂不列入联合惩戒名单。 (记者吕绍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