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厦门市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残疾人就业帮扶有关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给予厦门市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盲人按摩机构、残疾人创办企业和残疾人员适当补贴,将主要从租金补贴、运营补贴、稳岗补贴和生活补贴四个方面提供财政补助。
据《通知》,厦门市对本市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盲人按摩机构和残疾人创办企业有实际租赁的,给予一次性租金补贴;对本市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盲人按摩机构和残疾人创办企业,给予一次性运营补贴;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停训的各区福乐家园、街(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从2月起照常给予正式学员每工作日30元的劳动津贴和出勤补贴。 (记者邵玉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