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如何成为效率“倍增器”?
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作为新时代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又一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要成果,引发各界关注。
多位省内外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在激活土地等多种生产要素、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对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等方面意义重大。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世锦认为,《意见》出台后,将在更大程度上激发出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在全国加快形成高标准的要素市场体系。
焦点一:新增“数据”要素
公众参与数据资源开发
广东可尝“头啖汤”
本次《意见》最重要的变化之一是在传统的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要素外新增了“数据”要素。
《意见》提出,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制定出台新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
“重视数据要素的作用本质上是肯定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商务部研究院市场经济研究所副主任许英明表示。
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4.73万亿美元,位列全球第二,仅广东就突破7万亿元人民币,位居全国第一。数字经济的崛起叠加新科技周期的来临,正在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许英明认为,《意见》将充分发挥“数据”这一新型要素对其他要素效率的倍增作用,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使大数据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对于备受关注的“数据孤岛”问题,《意见》提出,要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支持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
近年来,广东在“数字政府”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大数据,在“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发布的研报认为, 《意见》明确了政府数据的采集和共享,将优化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加快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
对于健全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姜江表示,关键是要加强数据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保护就是要给数据资源确权,明确不同类型数据资源的权利归属,并在此基础上加强立法保护。
“开发就是要更好发挥我国数据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等独特优势,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规律,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发挥配置数据资源的主导作用。”姜江说,在数据资源确权清晰的前提下,合理合法向社会公开数据资源,让公众充分参与到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中,广东等地可以在这方面率先探索。
焦点二: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
瞄准用地供需“痛点”
激活产业发展载体
针对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土地管理制度。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廖永松看来,此次发布的《意见》与此前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土地管理法》修订等,是一套综合性的改革举措,对充分激发释放土地要素活力有重要作用。
“尤其是在应对疫情带来冲击的大环境下,如何激活土地资源要素,对帮扶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意义格外关键。”廖永松表示,一方面是不少产业、项目用不上地,一方面是仍有大量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在广东的城中村改革中,部分城乡边界、农村集体用地的产权主体边界不够明晰。而不稳定的产权,往往会导致低效的资源配置。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叶裕民亦指出,《意见》中提到的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一系列举措,对广东尤其是珠三角地区的整体高质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叶裕民举例介绍,广东珠三角不少城市的城中村产业技术水平低、土地利用效率低、居民收入水平低,但通过系统更新改造,可以通过市场化手段,为城市新市民大规模提供可支付住房,进而集聚留住高素质人才和就业队伍,积累人力资本,吸引企业家投资,建构人、产业、空间的高品质循环系统,同步促进国家与城市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在面对疫情带来的低迷外部环境中,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在叶裕民看来,这也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十分重要的原因。她认为,土地要素市场化是推进全要素市场化的载体,可以与劳动力、资本等其他要素结合,使不同领域改革的成果相得益彰。
记者关注到,近年来,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进一步提升土地产值上,广东已迈出了一大步。
根据此前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的数据,自2008年实施“三旧”改造到今年2月底,全省累计完成“三旧”改造项目7905个,其中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类的占55.2%,改造后当年实现产值约为改造前的2倍。今年广东还将争取完成“三旧”改造面积6万亩以上。
“《意见》中明确要研究完善促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税费制度,早在2017年广东省就颁布了《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2019年又做了修订,走在了全国前列。”律房律地研究院首席专家龚军伟认为,广东“三旧”改造工作与《意见》传达的精神不谋而合。
焦点三: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
赋予广深等市调整空间
利于吸引技能型人才
大城市落户政策备受关注,在《意见》中也被重点提及。
《意见》提出,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记者梳理发现,去年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也提出,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
省社科院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所长左晓斯认为,两份文件比照来看,《意见》有两大亮点:落户限制的放松力度更大,落户限制的放宽方式有所创新。
近年来,广东各地的城市落户政策已经在逐步放宽。例如。珠海从2018年3月1日起执行纳税入户等新的户口迁入政策。江门等地提出,非当地市籍的居民具有初级职称即可入户。
“户籍制度改革的实质并不是要一张纸,而是户口背后的基本公共服务。”刘世锦表示。
对此,《意见》提出,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
“放开落户限制只是‘打开门’,更重要的是落实外来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即让外来人口在医疗、社保、住房、就业、子女教育等领域享受与本地市民同等的待遇。”广东省社科院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原所长郑梓桢表示。
《意见》提出,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优化国有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就业援助、加快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技术工人评价选拔制度等。
刘世锦认为,这些措施对劳动力资源重新配置,提升劳动力市场的活力和韧性,都具有重要积极作用。
左晓斯最近在一项调研中发现,广东部分城市近年来面临着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的问题,技能型劳动人口短缺较为明显。
“广东是制造业大省,对劳动力的需求很大,很多城市面临着人口和劳动力竞争。”左晓斯表示,《意见》赋予广州、深圳等超大、特大城市更多户籍政策的调整空间,也有利于广东各城市吸引优质的技能型人才落户。(记者 王彪 龙金光 黄叙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