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批准建设的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该《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拥有1145平方公里海域和260公里海岸线,开发利用潜力较大。《条例》涉及海域使用规划、海岸线保护管理、海域使用权取得、海域使用管理等多个方面。《条例》实行海岸线分类保护制度,明确深圳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目标为不低于40%,将优质沙滩、典型地质地貌景观、红树林等所在岸线列入严格保护的岸线范围。在海域使用权取得方面,《条例》将公共设施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等用海项目纳入申请批准目录,属于目录所列情形的用海项目,可以通过批准申请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其他用海项目应当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记者姜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