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口海关获悉,为进一步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促进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相关产业发展,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决定新增海口海关为进口心脏起搏器检验实施机构。海口海关成为全国第三个进口心脏起搏器检验实施机构。
据介绍,自2020年3月1日起,经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临床急需进口心脏起搏器由海口海关实施法定检验。企业凭临床急需进口心脏起搏器的批准文件及相关贸易单证向海关申报,申报的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为海口海关。海口海关对临床急需进口心脏起搏器依法实施入境验证监管。对涉及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预警需实施抽样送检的,按照海关实际风险布控指令执行。
此前,北京海关、上海海关具有实施进口心脏起搏器检验的资质。(记者吴茂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