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从南京市相关部门获悉,该市出台的《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试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全市所有在售房源向海内外人才全开放,并为人才购房开辟优先通道”,这样单独面向中高端人才的购房新政,在国内各大城市尚不多见。
据介绍,从2017年7月1日起,南京市正式实施人才安居办法;今年5月份,该市又出台了《南京市企业博士安居工程实施办法》,为在南京工作的博士提供买房、租房等一系列安居优惠政策。据统计,截至目前,南京市人才安居受益量已达到13.1万人,累计发放补贴9.4亿元,目前已形成“购、租、补”的人才安居保障体系,为南京吸引了大批海内外才来此就业生活。
今年9月,江苏省委组织部会同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人才服务的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9〕35号),明确“在有需要、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商品房定向供应制度,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按比例配售人才专用房。”就此,南京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再次出台面向人才的购房新政,为人才购房出台专门文件开辟优先通道,这在全国还是首次。
据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宏定介绍,该试行《办法》共七章十六条,主要明确了四方面的内容,即哪些人才可以享受优先购房政策;哪些房源可以由人才优先购买;人才购房要经过什么样的程序;人才购房的监督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出台的《办法》中相对于以往的人才购房政策,有人才全覆盖、供应房源全覆盖和人才购房最优先三个突破性特点。
首先,此次试行《办法》优惠范围几乎覆盖各类人才,学历型、技能型、管理型、经验型人才都在列,海内外人才全囊括,重点企业、教育、医疗领域人才全涉及。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也首次纳入购房服务政策范围。
其次,南京全市可售商品房均可作为供应房源,采取整体筹集和按比例筹集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全市商品住房全覆盖。对于人才关注度较高的商品房项目,采取整体筹集、集中供应的方式。其他商品房项目按比例筹集,最高可达该批次项目申请上市销售量的30%。
更重要的是,人才购房真正达到最优先顺序。据郭宏定介绍,只要人才凭《人才购房证明》到项目现场报名登记,相关开发企业按照摇号或者抽签的方式确定人才选房顺序,确定人才入围名单,就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组织选房。“比如,某楼盘销售100套房源,有30名人才申请该楼盘,则由这30名人才优先选购,其余70套房源由其他购房人再依次选购。”
按照该试行《办法》,南京市户籍以及企业A、B、C类人才申请时须证明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其他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郭宏定介绍,满足条件的人才可通过“我的南京”APP或“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由各人才条口相关部门分工审核通过后,为申请人发放电子版的《人才购房证明》,人才持该证明即可到意向楼盘办理报名登记、选房、认购、缴款、签约等手续。“不过,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炒卖房号行为的,立即取消其购房资格,2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服务,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责任。” (记者 申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