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首批不规范地名逾九成已整改
不涉及居民产权证、门牌等变更
南方日报讯 (记者/汪祥波 李强 通讯员/廖培金)日前,笔者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广州首批公布的23个不规范地名逾九成已完成整改。针对市民担心可能影响日常生活,广州市民政局回应称,整改不规范地名一般不涉及居民产权证、门牌等变更。
5月16日,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公布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第一批)的通告》后,广州市民政局会同多部门联合印发《广州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方案》,牵头成立“广州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通知首批不规范地名的责任单位进行自查整改,并逐一上门开展清查整治行动。截至目前,逾九成不规范地名整改责任单位已进行自查并拆除不规范地名标志。
广州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负责人表示,首批上榜整治名单的23个不规范地名所在小区和建筑物,绝大多数已有经法定程序许可的标准地名,但这些小区和建筑物的开发商和建设单位没有按规定使用和推广标准地名,使用了涉嫌“大、洋、怪”问题的不规范名称。
“现在开发的小区和建筑物一般都会有一个经批准的标准地名,应当按照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广告宣传、合同签订、牌匾设置、申办门牌等工作中使用标准地名,所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不存在更名一说。”上述负责人表示。
对于“大、洋、怪”不规范地名的出现,一地产销售人员也坦言,这样做只是一种营销手段,希望在销售时能快狠准地吸引购买者眼球,但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物权文件上使用的仍然是原来申报并经批准的标准地名。
针对有市民担心整治不规范地名可能给日常生活及出行带来不便,广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民所持有的身份证、户口簿、产权证等证照及门牌信息的地址均是以道路名称为基础进行编列的,整治上述小区及建筑物名称一般不会涉及到这些证件的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市、区各相关部门将遵循“依法依规、便民利民、积极稳妥”的原则审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