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地方日常监督执法有何关系”问题,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27日表示,两者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过发现一些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通过以点带面,来督促地方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今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介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会上,有记者提问:每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都会公开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这一方面是好事,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地方的日常监督执法在哪里?为什么这些问题没有在日常的监督执法时被发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地方日常监督执法是什么样的关系?
“这个问题的角度还是挺新的,同志们看到的、媒体上发布的大多是一些反面的典型案例,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这些案例。”翟青回应。
翟青指出,实际上,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历史性的变化。这些变化得益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地方所发现的问题、查处的问题,远远多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所发现的问题,这是一个基本的事实。
翟青表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地方日常监督执法之间的关系其实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就是要通过发现一些典型的案例,发现一些突出的问题,发现一些点上的问题,通过以点带面,来督促地方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相互之间是这么一个最基本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