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资源紧张难以满足各类需求 部分农村地区无力承担更大投入宁愿床位空着
养老供需错位:“一床难求”与资源闲置并存
通过改革公办、扶持民营、加强保险等方式实现老有所养
随着人口老龄化步伐加快,我国正面临着一场“银发”大考。记者近日在北京、上海、河北等7省区市走访发现,当前,不少地方养老服务供给和实际需求不相匹配,存在大城市优质养老机构“一床难求”与农村养老机构床位空置并存的现象。而且,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整体较低,还不足以满足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业内人士呼吁,通过改革公办养老机构、鼓励民营养老机构发展、尽快推广长期护理保险等方式补齐短板,迎接“银发”大考。
养老床位供需不匹配
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机构数量及养老床位数量都在快速增长,养老服务供给和实际需求却不相匹配,北京、上海等一些大城市优质养老机构“一床难求”,而在河北、广西等地的农村,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现象却非常严重。
在河北省沧州市银鹤老年公寓,来自天津的王秀兰老人说,她2011年老伴过世后便来到沧州养老,当时,天津的养老院每月收费1600多元,而她退休工资每月只有900多元,不得已才选择到离天津不远的河北沧州市养老。
与大城市“一床难求”相比,不少农村养老机构床位却在闲置。最近,安徽省合肥市左女士决定把年迈的父亲从乡下的敬老院接回家。“这家能容纳30个床位的敬老院,只住了不到10人,显得空荡荡的。这么多床位就几个人住,实在浪费。”左女士说。安徽省民政厅调研数据显示,安徽省农村敬老院床位已达27.7万张,但集中供养对象只有9.8万人,尚有近18万张床位处于闲置状态,床位利用率38.8%。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农村敬老院大部分是公办性质,所有支出都由财政负担。敬老院优先安排年纪大、无子女或能自理的当地五保户入住,很少或者根本不接收其他老人。当有更应该得到照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入住后,农村敬老院就要相应增加人手、增添硬件设施,但一些乡镇政府财力有限,难以对敬老院加大投入,因此这些敬老院宁愿床位闲置,也不肯扩大“客源”。
由于政策支持力度差、群众消费能力弱等原因,涉足农村养老的民营资本经营情况也不乐观,大多勉强度日。山东省章丘市日月潭养老中心是一家拥有200张床位的公办民营养老机构。从2013年5月到现在,累计投入1200多万,至今仍是亏损状态。“我们去年是第一年达到收支平衡,回本还得至少10年。”负责人姜飞说。
个性化需求难以满足
按照国家“9073”工程,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人数比例为90:7:3,即97%的老人将以居家为主,和子女生活在一起,或者依托社区的养老服务中心提供日间照料。
为了实现这部分人老有所养,北京、广西、新疆等地都进行了探索。广西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加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力度,建成各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日间照料中心1000多家。桂林市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主城区1.8万多名高龄、失能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运营企业需要为年满90岁的老人提供每月不少于4次上门关爱、巡视探访、紧急救助、健康咨询等服务,提供每月不少于3次共6小时助卫、助洁等上门援助服务;为年满80至89岁的老人提供每月不少于2次上门关爱等服务。”项目运营企业负责人王靖文说。
然而,业内人士认为,我国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服务质量低,难以满足个性化需求。
北京市一些地方从业人员反映,居家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在北京市推行新医改和分级诊疗政策下,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量随之增加,全科医生和护士工作量大,人手严重不足,无法满足老年人上门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另外,居家上门开展服务的标准、规范、收费及医保报销政策等也有待完善。山东省济南善德养老院院长赵小刚说,有单位想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让他们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但是居家养老的一些责任无法厘清,他们没有那么大精力去做。
探索公建民营 向普惠化转型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逐渐步入老龄化,老人“空巢化”会越来越严重,机构养老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大。建议通过改革公办、扶持民营、加强保险等方式实现老有所养。
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孙邦平提出,目前农村养老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的供养对象即五保老人越来越少,而空巢的留守老人越来越多。原有敬老院承担的是保底功能,而未来要往普惠化转型。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山王镇敬老院院长蔡茂告诉记者,在农村五保老人越来越少、敬老院出现床位闲置等问题后,他们果断改革,探索公建民营方式,推动传统敬老院转型升级,不仅接纳五保老人,也吸收失能、半失能老人及留守老人,向社会其他普通老人开放,收到很好的效果。
“相关部门还应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供给,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养老市场。”安徽大学社会系副教授王云飞说。目前,不少地方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程度不高,主要原因在于未能充分发挥优惠政策对社会力量参与的激励扶持作用。虽然一些地方也在土地供应、资金补助、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但细化落实不够,没有起到预想效果。山东省一位养老机构负责人介绍,民政部门曾先后出台过多个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优惠政策,比如享受优惠地价以及用水、用电、燃气、煤、电信业务优惠政策,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获得一次性基本建设资金补助……但这些政策有些不了了之,有些设置了不切实际的高门槛,很多民办养老机构并未实际享受到。
上海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等业内人士认为,老年人的支付能力是养老服务体系的关键,应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目前,各地长期护理保险均处于试点阶段,模式不一,特色各异,建议民政部主动对接牵头部委,加强顶层设计,明确长期护理保险的基本功能和制度框架,区分与医疗保险的关系,科学确定筹资渠道、评估模式、服务项目与资金管理机制等,使长期护理保险更多聚焦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