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轻松拿照,便利退出,才能真正让企业开办者没有后顾之忧,同时释放市场资源,激发市场活力。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1月底,该局与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推出22条具体举措。其中,简易注销由45天压缩至20天,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便利化服务。
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邓慧敏介绍,此次改革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扩大了简易注销的适用范围。意见规定,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均可适用简易注销的登记程序。
注销时间进一步被压缩。企业通过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办理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免费公告,公告时间由45天(自然日)压缩为20天(自然日)。同时建立容错机制,对企业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等情形,待异常状态解除后,允许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昨天,在北京石景山工商分局的办事大厅,一家公司的办事人员彭女士正在向工作人员咨询企业注销的流程。她说前几年曾为公司办理过企业注销手续,当时特别麻烦,企业跑完国税跑地税,等通知登报,45天后才能进行清算备案,要再等上30天,全部程序走完,才能到工商分局提交材料,前后需要3到4个月的时间。“这次我手里正要办理的这个没有经营过的子公司可以搭上简易注销的便车,只要20天,来工商部门一次,一窗受理就能全办好了,特别方便。”
据介绍,此次改革除了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还对普通注销进行了再优化。经与税务部门在线核查,显示纳税人状态为“注销”的,确认为已办结清税手续,申请人无需向登记机关提交清税证明。此外,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配合、失联等原因无法形成合议意见”,营业执照遗失,法定代表人无法提出申请等疑难问题,也给予了解决途径。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在取消清算组备案、优化公告方式、简化提交材料、搭建一网注销服务平台等方面持续优化普通注销登记,实现从企业“出生”到“死亡”全生命周期办事体验的再提升。(记者 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