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环保厅印发了《关于全省环保系统10月份查办环境违法案件有关情况的通报》,通报了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前10个月,我省环保系统开出3.6亿元罚单,是去年同期的1.6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较多的省辖市环保局分别是郑州市、洛阳市和安阳市。
2018年10月,全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964起,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78起,罚款金额5195.58万元。在环境违法案件中,按日连续处罚0起,查封扣押34起,限产停产6起,行政拘留31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起。
2018年1~10月,全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共立案8435起,已下达处罚决定8128起,罚款金额36661.93万元。分别是去年同期的184.38%、189.51%和167.36%。
在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件中,按日连续处罚21起,查封扣押579起,限产停产115起,行政拘留643起(689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94起(141人)。
2018年1~10月,全省环保系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较多的省辖市环保局是郑州市(1013起)、洛阳市(859起)、安阳市(649起);较少的省辖市环保局是信阳市(219起)、平顶山(224起)。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较多的省直管县(市)环保局是巩义市(213起)、汝州市(182起)、滑县(63起);较少的省直管县(市)环保局是邓州市(21起)、兰考县(22起)、鹿邑县、新蔡县(30起)。(记者 王乔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