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在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秘书长彭华岗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该文件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三家共同制定的。已经获批,目前正在走流程之中,很快就要对外公布了。”
对于该《意见》的主要内容,彭华岗表示:“就是薪酬市场化,与效益挂钩,和市场挂钩。”
对涨薪起关键作用的央企效益,第一季度保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
央企薪酬低于市场50%
对包括薪酬制度改革在内的三项制度改革都提出了重要的原则性要求。
央企薪酬问题是人才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位市场化央企二级公司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去年仅总部就有22人辞职,这些人离开后,有的人去了阿里、方正等企业,薪酬平均上涨50%。”现在,该企业有计划,通过效益增长,制定提高薪酬的改革。
中国联通董事长王晓初早在2017年就向记者表示,下属分公司“2018年薪酬将根据效益制定”。而2017年至2018年曾有多名中国联通高管离职。
2018年4月16日,彭华岗在国新办就中央企业2018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举行的发布会上回答《中国经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于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包括薪酬制度改革在内的三项制度改革都提出了重要的原则性要求。”
而国资委也对央企薪酬问题一直予以关注。
“国资委在这方面开展了相应工作。这几年我们也一直在研究薪酬改革、企业工资总额的管理,可能这是企业比较关注的问题,研究过程中,我们也会和企业讨论。”彭华岗表示。
推进一系列薪酬制度改革的原因,“就是改革所激发的动力,在企业内部通过三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措施,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也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他说。
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
会议指出,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要坚持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方向,建立健全同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实现分类管理
“对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一类企业,工资总额完全实行备案制,由企业董事会自主决定。”
保利集团一位人士透露,因为保利涉足艺术品市场,目前限定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很难吸引到好的艺术家,收藏好的艺术作品。
而彭华岗则介绍:在未来改革中,“我们会对工资总额进行分类管理。”他透露:“对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一类企业,工资总额完全实行备案制,由企业董事会自主决定。对于商业二类企业或者公益类企业,工资总额会实现核准制的管理。”
而这种管理还将划分更多的层次。“企业的情况不一样,管理方法也不一样,即便是商业二类企业集团下面的商业一类企业,工资总额的管理方式也会不一样,就是要把工资总额的企业内部分配权真正交给企业。我们在《指导意见》里面有一句话非常明确,企业内部的薪酬分配是企业的法定权利,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应该说,这几年虽然有一些文件还在制定当中,但是有一些改革的措施已经在企业很好地发挥了效果。”彭华岗表示。
《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明确指出,工资将与经济效益相挂钩。而与此对应的央企效益则保持高速增长。
据了解,中央企业一季度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770.6亿元,同比增加650.7亿元,增长20.9%;3月份当月实现利润1698.7亿元,同比增长17.8%,月度利润创了新高。一季度中央企业净利润同比增长19.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4.2%,国有资本回报水平明显提升。
记者了解到,一些央企的下属分公司已经制定了涨薪的规划。“对于市场竞争领域,涨薪向一线倾斜;对于总公司,涨薪向基层倾斜。”一位央企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日前,《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出台在即,彭华岗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文件已经获批,目前正在走流程之中,很快就要对外公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