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补充资本获强力政策支持。3月12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支持银行探索资本工具创新,拓宽资本工具发行渠道,到增加资本工具种类,扩大投资主体范围,再到改进资本工具发行审批工作,内容环环相扣。
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仅决定着银行业务拓展水平,更是银行风险抵御能力的体现。《意见》指出,近年来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总体保持稳定,新型资本工具发行环境逐步改善。推动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有助于拓宽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提升银行业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为支持实体经济提供必要的保障。
《意见》要点包括积极扩宽资本工具发行渠道;积极研究增加资本工具种类;扩大投资者群体;简化资本工具发行的审批程序。
其中,在扩宽资本工具发行渠道方面,要充分发挥境内外金融市场的互补优势,有效运用境内外市场资源,支持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渠道发行资本工具,通过多种渠道稳步扩大资本工具的发行规模;在扩大投资者群体方面,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研究社保基金、保险公司、证券机构、基金公司等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的投资政策,扩大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的投资主体。
目前,银行除了利润留存作为内源性资本来源外,还可通过优先股、普通股、二级资本债及可转债券等工具来补充资本。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银行研究中心主任曾刚认为,这些工具比较简单而且种类与国外相比也较少,现有工具并不能满足银行补充资本所需。
“探索更多形式的资本工具创新,同时要扩大投资者的范围,为资本工具量的增长创造空间。”曾刚说。
过去一年来,银行动用各种工具来补充资本,如优先股、普通股、二级资本债及可转债等。记者通过Wind粗略统计,已发行完成和待发的规模合计超过4000亿元。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银行分析师许文兵预计,今年商业银行通过各种形式补充资本的情况将比往年更为频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