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宁夏中卫市被确定为第四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以来,中卫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配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确保了综合医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积极落实综合医改政策。中卫市财政局认真和卫生计生部门测算2016年12月以来取消药品加成医院减少收入及公立医院改革弥补亏损补助,拨付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2100万元,主要用于补偿市属5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和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性亏损。
二是健全财政补助机制。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工资全额预算保障,落实市、县级公立医院在岗人员工资总额50%、60%财政预算补助和编制内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部门社会化发放政策,落实解决了市本级及沙坡头区617名离岗乡村医生待遇问题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给予保障,积极支持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在2017年部门预算中,统筹资金安排公立医院改革项目补助资金13888万元。
三是创新财政补助方式。借鉴学习先行先试地区工作经验,印发了《关于落实〈中卫市城市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拟发《中卫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办法》,通过创新财政补助方式,将人员基本支出补助逐步改为项目支出补助,激励公立医院自主发展,集中财力,支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发展,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让利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