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财政保障社区发展治理的力度。合理规划市、区(市)县、街道(乡镇)三级财政支出责任,市级财政将社区治理工作相关经费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保障范围,指导区(市)县财政按要求落实街道(乡镇)资金预算,全额保障纳入员额控制的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和社区工作经费。
二是创新财政支持社区发展治理的方式。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老旧城区改造、特色街区等领域,探索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治理建设,通过对项目的充分论证、评估和高效率实施,缓解财政支出压力,提升支出绩效;在社区产业发展、社区创业创新、社区医疗、教育、就业等新行业新领域,通过市场化手段,支持设立社区发展基金,与社会资本充分合作,利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基金运行机制放大财政资金对社区产业发展壮大的支持效应。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购买服务职能。在社区编制规划、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社区文化培育等公共服务领域,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制订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强财政政策引导,大力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发展治理,壮大形成一批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组织规模大的社会组织,全面提升社区服务治理的水平、效率和服务供给能力。
四是优化社区发展治理财务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成都市城市社区财务管理指导意见》,推进“居财居管”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街道(乡镇)财务管理监督职责,通过委派财务人员到社区提供无偿财务代理服务的方式,提升社区治理财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