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财政局把支持扶贫攻坚放到财政工作突出位置,统筹运用财政政策和资金,谋划财政扶贫工作,落实财政主体和监督责任,全力支持扶贫攻坚。到2016年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十二五”初的138万人减少到3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5.9%下降到3.8%。
一、积极落实财政主体责任,逐步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和使用机制。2015、2016、2017年市本级分别投入扶贫专项资金7,092万元、1亿元和1.1亿元。其中,用于阜平、涞源两个省级深度扶贫县资金不低于本级地方公共预算收入1%,优先保证重点扶贫领域资金需求。积极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2016年,全市9个贫困县整合中央、省、市、县四级涉农资金13.3亿元。2017年度,截至8月5日,全市已整合资金16亿元。
二、积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筹措注册资本金1亿元,建立了市级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通过拨改投的方式,引导更多资金进入扶贫开发领域;筹措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金3,000万元,用于开展担保业务;落实建档立卡相关资助政策,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实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免除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学费、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建档立卡资助政策实施近一年来,财政累计对9个贫困县投入资金630万元,有6,151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该市及时拨付国定贫困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5.4亿元,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亿元,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3亿元,中央基建投资资金3.8亿元。目前,该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城市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标准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4,680元、2,300元、5,000元、3,000元提高到6,000元、3,360元、7,800元、4,380元。
三、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从资产收益、光伏、旅游、家庭手工业、产销对接、生态扶贫六个方面加大产业支持力度。目前,已培育壮大了175家扶贫龙头企业,建成县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47个,形成产业特色,产生园区效益。山区集中式光伏电站已并网500多兆瓦,带动1万多贫困群众增收,新谋划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91个,可带动1.18万贫困人口年人(户)均增收3,000元。该市大力实施景区带村、能人带户的“双带”旅游扶贫行动,全市共有400个贫困村、5.5万贫困人口通过发展或参与旅游业实现增收。全市从事手工业的贫困村达680个、加工点1,181个,从业贫困人口达到3.2万人,年人均增收超过6,000元。9个贫困县已全部建成县级电商服务平台,基本实现118个贫困乡镇、1,082个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全覆盖。该市大力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在提高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