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高速公路沿线小城镇的交通区位等优势,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娄底市大力推进冷水江市禾青镇、涟源市杨市镇等8个高速公路沿线特色小镇建设试点。
一、加大财政投入。市级财政给予每个试点乡镇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并归集到市城投集团建立的20亿元左右的特色小镇建设引导基金,市财政按固定的回报率进行补贴。支持试点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打捆纳入市、县重点项目,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预算资金支持。试点镇城镇资源经营收益全部归试点镇所有,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金扣除征收成本、相关税费和依规提取专项资金(基金)后的收益全额拨回试点镇,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支持政策和奖补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使用、各负其责”的原则,对特色小镇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对按期完成规划编制任务的试点乡镇给予50万元的规划设计补助(市、县财政各补助25万元)。
二、强化金融支持。搭建政银合作平台,加大对试点乡镇(区域)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市城投集团和各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争取长期低息融资贷款,用于试点乡镇(区域)基础设施配套、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
三、鼓励创新发展。鼓励试点乡镇(区域)引入社会资本,创新融资方式,探索产业基金、股权众筹、PPP等融资路径,吸引多元主体参与小镇建设和发展。政府购买服务(包含PPP合作项目投资)支出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支持试点乡镇积极引入市城投集团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参与市政道路、供水、污水处理、垃圾治理和生态环境优化项目建设,共同开发经营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试点乡镇优先享受国家和省、市相关改革试点政策,鼓励试点乡镇先行先试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改革。
四、突出产业扶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发展特色产业。试点乡镇(区域)产业发展享受市相关文件规定的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项目,市级工业转型发展引导资金优先给予扶持,并优先申报省级产业转型升级相关专项资金补助和支持政策。
五、优化发展环境。试点乡镇(区域)项目建设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全程代理、限时办结”制度。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中央、省按规定计提的除外),服务性收费参照工业项目收费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