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日前,辽宁省财政厅组织召开了2018年全省预算编制工作布置会议。省直有关部门财务负责人、厅内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共11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区)财政局局长、分管预算副局长和预算处(科)长,除沈阳、大连外的12个市、县(区)级法院检察院分管财务的副院长(副检察长)和财务负责人共600余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由辽宁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陈勇同志主持。会上,辽宁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付忠伟同志分析了1—8月份全省财政收支形势,部署了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他强调,要强化分析预测,依法科学编制收入预算;要破除惯性思维,彻底实行“零基”预算;要清理规范挂钩事项,完善重点支出保障机制;要完善支出定额标准,推进支出定额体系建设;要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加大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力度;要严控财政供养人员,缓解财政支出压力;要严格审核程序,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同时,从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强化支出管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强化国库管理、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对年底前重点工作提出了要求。
辽宁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魏芳青同志对提高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精细化程度提出建议和具体要求:要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增强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的责任感;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努力夯实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性工作;要加强各方沟通协调,共同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与水平。
通过此次会议,省直有关部门对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各项要求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对下一步工作方向有了更清晰的把握,各市、县(区)法院检察院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有了更全面的认识。此次会议标志着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