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驻马店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部署要求,加大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力度,确保棚改融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017年,我市向国家开发银行申报1个棚户区改造融资项目(包含20个子项目)。项目拟对驻马店市驿城区、开发区、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等范围内的20个片区棚户区进行改造。项目安置采取购买安置和纯货币安置两种方式,项目总安置套数为40,088套。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积极协助辖区及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立项、可研及各项审批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数据报表,完成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完善政府采购手续,拟定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三方合作协议,各项申报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已上报国开行审批。
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市关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政策,对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