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瑞昌市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打出了一套“组合拳”,一是“关”,全面关闭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和限养区、可养区内经整改仍有环境污染的畜禽养殖场(户);二是“停”,禁养区内停止新建畜禽养殖场,限养区内实行畜禽养殖存栏总量控制,对不符合环境要求的畜禽养殖场(户)停止办理审批手续;三是“整”,集中规范整顿限养区、可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对符合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要求的,完善环保审批手续,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四是“疏”,对限养区、可养区内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或没有环保设施和没有实现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户)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停。
在这场专项整治行动中,瑞昌市财政部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制定出台《瑞昌市畜禽养殖场(户)关停拆除补助标准》,计划安排财政资金4000万元,对关停的畜禽养殖场(户)从建筑物(栏舍)、畜禽两方面给予补助,并协助其它职能部门,共同做好畜禽养殖场(户)的生猪销售及屠宰工作,全力把畜禽养殖场(户)的损失降至最低,助推全面打赢畜禽整治攻坚战,还广大市民一个天蓝地绿水碧的好环境。截至目前,已拨付畜禽养殖场(户)专项整治资金3000万元,禁养区内281户畜禽养殖场(户),已完成栏舍面积丈量275户、签订拆除关闭协议225户、完成拆除关闭9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