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公务活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物质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入口”控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近日,潍坊市财政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意见》,建立起完善的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实行两项制度,解决随意购买问题。实行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制度,做到无预算不采购,严格控制资产配置的方向和结构,减少资产购置的盲目性、随意性;实行资产配置与共享共用机制相结合制度,能通过调剂、租赁解决的,优先进行调剂、租赁,防止资产的重复配置和闲置浪费。
二是完善一个标准,杜绝超标配置问题。资产配置标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预算、实施资产采购和对资产配置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根据物价水平及财力等因素变化情况及时对资产配置标准进行更新和完善,为预算编审提供科学依据。对单位申请配置的资产,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审核,杜绝超标配置。
三是建立三项机制,解决使用低效问题。通过逐步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国有资产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等措施,对部门单位形成外部及内部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规范部门单位资产配置、管理等行为,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