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文山州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会计人才队伍结构,促进会计事业健康发展,文山州于2015年出台了《文山州进一步加强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全州会计从业人员参加各级各类考试、考评及人才培养选拔,通过考试、考评和培养选拔获得相应资格证书者,均可申请补助。补助范围和标准: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证书,一次性补助5000元;取得中级资格证书,一次性补助10000元;取得高级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一次性补助15000元;经考试选拔,被纳入云南省高端会计管理人才、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并获得相应证书的,一次性补助20000元。
2017年8月底,文山州共对116名取得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初级职称77人、中级职称36人、注册会计师3人)兑现补助,补助金额共计79万元(含代扣的个人所得税),至此,文山州2015年出台的会计人才培养工作新举措正式落地。
该政策出台后,文山州2016年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人数及合格人数发生了历史性突破,初、中级考试合格人员由2015年的105人增加到182人(其中,初级合格人员由2015年的78人增加到144人,中级合格人员由2015年的27人增加到38人),增长73.33%。
此次会计人才培养补助工作,首先由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职在岗财会人员自愿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受理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州级汇总,再由文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和州财政局专门成立的复审领导小组对汇总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然后分别在州人民政府网站、文山新闻网、州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经州人民政府签批,最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代扣个人所得税后,由财政部门将扣税后的补助资金通过银行部门兑现到获奖人银行账户。
随着兑现会计人才培养补助,对加快文山州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会计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全州会计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