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掌握西双版纳州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的情况,促进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近日,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对州本级及一市二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情况。西双版纳州于2015年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17年7月,西双版纳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0278万元,其中,州本级3649万元,景洪18775万元,勐海县2438万元,勐腊县5416万元,有力的保障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顺利推进和实施。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管理情况。西双版纳州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将财政负担的单位缴费部分、纳入财政工资统发代扣的个人缴费部分及时足额划拨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向地税申报缴纳。州级和两县一市财政部门及时在社保基金专户下开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子户,同时将子户情况报送至州级国库,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并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科目组织核算管理。
三、对账制度执行情况。西双版纳州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四方定期对账”机制,即每月末各级财政、社保经办机构、银行、地税四方进行对账,按月与人社部门、银行核对支出户存款数和财政专户存款数,每个季度与人社部门、地税部门核对收入、支出、财政专户存款和支出户存款余额。
下一步,西双版纳州将进一步统筹安排预算,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预算单位按时足额缴费。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管理,增强基金收支的计划性和执行的约束力,保障基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