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单位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确保部门决算数据准确、真实可靠,大理州率先在州级环保系统各预算单位部门开展决算真实性核查工作,并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核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一是收集相关资料,做好核查准备。在下发核查通知,明确核查内容后,要求被核查单位提供会计月报、会计科目余额表等相关资料,结合国库提供的2016年度决算报表数据,提前梳理出部门决算账表是否一致基本情况,初步分析单位账表不一致的原因,做好核查准备工作。
二是多科室配合,深入查找问题。州级财政部门经济建设科联合国库科、会计管理科深入州级环保部门5家预算单位,通过翻看原始凭证、查阅账簿,查看相关资料,重点围绕2016年度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会计核算合规性、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核查。通过核查,摸清了单位在决算报表填报、会计核算、内控制度方面的存在的问题。
三是及时反馈情况,加强交流沟通。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同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交流沟通,与环保主管部门进行了对接反馈。州环保局对核查结果高度重视,召集下属各部门领导和财务人员,邀请州财政局对核查情况进行了通报,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面对面讨论交流,宣传了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通过交流培训,对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核算、提高部门决算编制水平起到很好促进作用。
四是下发核查通报,加强督促整改。下发州级环保部门决算真实性核查通报,要求被核查的5家预算单位根据本次核查情况,全面排查本单位在财务管理、决算填报中存在的问题,对照《2016年度部门决算核查情况表》,逐项进行整改。本年度能整改的问题,2017年6月底前整改到位;本年度难以整改的问题,2018年初启用新账时予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