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青海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今年,青海省在部分地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市县创建工作。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旨在进一步健全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和应急工作体系,建立风险监测信息共享、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加大食品安全抽验工作力度,开展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综合治理;在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集体用餐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等建立食品药品检验室等。
为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市县创建工作,近日,省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600万元,支持格尔木市、海晏县、共和县、玉树市等8个县(市、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市县创建工作。同时,要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县财政部门积极配合食药部门,按照我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工作方案,分解责任、细化措施、尽快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完成省上确定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