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步伐加快,新兴产业加速发展的背景下,面对经济结构深度调整的新形势,青海省财政厅以提高财政政策和资金的精准度为抓手,坚持从供需两侧发力,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带动社会资本。发挥财政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安排资金163.3亿元,支持重点公路、民用机场、重大水利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较好发挥了财政投资即期拉动效应,特别是按照“百日攻坚”行动部署,垫资80亿元支持推进格尔木机场、黄河干流防洪工程、引大济湟西干渠工程、教育“全面改薄”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为实现全年目标争取了工作主动,夯实了基础。同时,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为省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基金首期募集注资19.99亿元,预计带动社会资本100亿元,努力解决全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是完善财政支持措施,为市场主体减负。一方面,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措施,下达资金30.53亿元,支持高原特色农牧业加快发展、工业经济提质增效、现代服务业开拓市场,不断提升产业竞争力,着力提高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另一方面,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进“营改增”后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取消、停征2项政府基金和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上半年,全省减免各类税费近50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税负成本。
三是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使科技拉动经济。全面落实“十三五”期间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幅不低于20%的要求,安排资金4.5亿元,支持开展千亿元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集群和百亿元畜禽养殖产业建设重大科技专项研究,实施“百项创新攻坚工程”、重点产业科技支撑工程,加快推动“互联网+”专项行动计划,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拉动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