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关于在财政系统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财政部门的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江西省吉安县财政局三举措稳妥开展内控建设工作。
一是及时制定专项风险防控办法。要求各股室(单位)根据《吉安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要求,及时完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等11类专项风险防控办法的制定,相关牵头股室(单位)要对本股室(单位)的工作进行梳理,明确风险防控重要节点和相关控制措施,为制定专项风险防控办法和操作规程做好准备。
二是具体制定各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要求各股室(单位)根据制定的专项风险防控办法,结合本股室(单位)的工作实际,按照“具体可行、岗位明确、职责分明、流程清晰、重点突出”的要求制定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切实发挥规程的指引作用。
三是切实做好内部控制制度的督促检查。局内控办将根据《吉安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要求,对各股室(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开展督促检查,在每年开展的内部监督检查中,将各股室(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检查结果计入股室(单位)的年度考核。
(江西省吉安县财政局 刘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