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长春市财政局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加大科技创新领域政府投入,着力运用财政补助机制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运用财税政策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风险补偿机制打造多元科技创新投融资机制。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将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额度由1亿元提升到2亿元。完善指标体系,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确保科技资金发挥效益。
二是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经批准在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3000万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重点对科技“小巨人”企业进行投融资,带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成长。
三是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安排资金以后补助方式扶持企业发展壮大,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四是支持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建设,推动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累计为800余户科技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投融资额超过35亿元。
五是创新激励政策,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对风投机构股权投资科技企业、对开展科技担保的担保、保险机构等给予适度补助。
六是拓宽融资渠道,探索推进科技金融结合,对在创业板上市以及在“新三板”挂牌的相关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等给予相关奖励及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