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为2016年国家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将市中心医院等7家公立医院纳入改革试点,并印发了《三门峡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启动药品加成等各项改革,财政部门认真履职尽责,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城市公立医院改革。重点采取四项措施。
一是及时出台公立医院改革配套文件。财政部门作为市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一直以来对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充分的认识,涉及公立医院改革的事项,局主要领导都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2016年10月财政部门牵头制定了《三门峡市城市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补贴方案》,并以市医改办的名义印发,方案明确了财政部门在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取消药品加成补偿、基本医疗服务等六个方面投入的原则和办法,充分落实了政府办医的主体责任,为改革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是安排财政资金落实投入责任。近年来财政部门逐年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投入,2016年全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917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10.2%。其中,市本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3112万元,2016年财政部门预算安排城市各公立医院床位补助727.2万元,安排市医院建设专项资金1021.4万元。出台政策,通过配套资金支持医改。从2016年12月开始,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途径解决。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90%,通过财政补偿10%。财政补偿资金已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2017年安排药品加成补助800万元。除此之外,市财政部门还安排市级公立医院建设专项资金1500万元。
三是做好公立医院改革配合工作。作为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方案》等文件要求,财政部门积极履行部门职责,配合市卫计委做好公立医院改革整体推进工作。一是认真领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和有关要求,市财政局召开主管部门和公立医院参加的专题会议,将公立医院所有收支全部纳入本级2017年卫生计生部门预算和决算统一管理,对公立医院的预算和决算统一批复。二是对公立医院财务信息公开做专门要求,要求各公立医院每半年向主管单位和财政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通过网络、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四是出台配套政策,完善医保支付等制度措施。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市财政积极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完善医保服务体系,加强医保基金管理。一方面财政全额出资资助全市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确保全民享有医保服务;另一方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形成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结算方式和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积极推进分级诊疗,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从医保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