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是专员办履行就地预算监管的重要内容,2017年财政部安排青海专员办开展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项目共有八项,除已完成的两项以外,针对剩余的六项绩效评价工作青海专员办统筹协调工作人员,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财政部安排的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合理分工,协调工作。针对今年的绩效评价工作较多且要在8月底前集中报送财政部的情况,承办处室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在办相关处室积极协调配合下,调动全处人员,每人承担一至两项绩效评价工作,在积极与财政厅和相关预算单位联系沟通的情况下,严格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认真制定绩效评价工作计划,明确评价对象、评价工作时间、评价内容和评价人员安排等工作方案,同时认真做好资金与项目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为顺利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加强学习,掌握政策。在收集各项绩效评价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各绩效评价文件规定,组织大家一起学习,一方面认真学习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领会文件精神,熟练掌握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另一方面大家就各自分管的绩效评价工作共同讨论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互通有无,做到对专项资金的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成效等进行公正评价。
三是结合实际,进行评价。今年的绩效评价工作主体侧重于各预算单位。专员办虽是中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实施主体,但相关评价信息需要地方财政、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配合,要高效开展评价工作,必须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作用。因此,我办今年将评价的重点放在预算部门,通过预算部门对重点项目的自评,形成自评报告,结合地方财政部门的自评报告一起进行综合评价,从而保证按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