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7〕10号)有关部署,自治区财政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强“提升发展服务业”中涉及旅游业的方面的经费保障力度,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此项工作:
一、2017年上半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完善广西旅游业发展经费投入保障机制。2017年安排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6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补助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旅游项目6720万元、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旅游项目6020万元、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旅游项目10000万元、边关风情旅游带6710万元、广西特色旅游名县旅游项目建设补助资金16040万元、安排资金4618万元,继续对我区创建国家五星级旅游饭店、国家4A级旅游景区以及广西五星级和四星级乡村旅游区或农家乐进行奖励。上述资金的安排有效的加快了我区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边关风情旅游带建设,极大的推动了我区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发展。
二、自治区财政在有效的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的同时,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我区旅游事业的发展出谋划策,2017年上半年自治区财政就玉林市、崇左市纳入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范围、广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及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县域特色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推进广西县域特色旅游发展部门分工方案、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自治区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措施、贯彻落实《2016-2020年全国红色旅游三期纲要》实施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旅游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有关问题,提出多项意见和建议,从财政部门的角度为我区旅游事业的提升保驾护航。
三、2017年上半年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建设滇桂黔旅游示范区的指示精神,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加快推进三省区发挥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打造中国滇桂黔文化旅游示范区,同时,积极派员参加滇桂黔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工作研讨班,并就“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创建,传统医药与健康旅游,旅游扶贫与精准脱贫,高铁旅游经济带建设”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探讨。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继续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积极履行财政职能,进一步配合自治区旅发委协同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双创双促工作、推进中越德天—板约国际旅游合作区建设,推进精品旅游景区和环城市旅游带建设,加快我区旅游业的提升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