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灌南县财政局从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入手,按照“适度举债、讲求效益”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原则,确保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发挥政府性债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是明确债务管理职责。研究制定《灌南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财政部门牵头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同时细化落实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使政府债务资金操作有法可依逐步改变以前县财政大包大揽的局面,强化项目主体支出责任,切实践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公共财政支出理念。
二是完善债务预算体系。结合债务编制预算,统筹考虑经济发展形势,根据地方建设需要和承受能力,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政府可支配财力等因素,编制地方债务收支计划,同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实现向事前、事中监管为主转变,防控债务风险。
三是强化债务动态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债务管理系统录入处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以完善的制度来规范债务管理行为。建立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债务资金用款情况和来源情况及债务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偿还情况,通过分析债务负担率、偿债率、债务率等指标,逐步建立动态债务监控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动态管理。
四是落实追究法律责任。强化债务主体责任,明确规定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不按规定程序私自举借政府性债务或提供担保的,不仅不可以纳入债务管理范围,还将对相关部门或单位追责;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依规移送监察部门、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穆轲 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