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在青岛召开财政监督立法建设讨论会。财政部条法司和财政部驻北京、上海、江西专员办以及河北、黑龙江、江苏、福建、湖南、青岛等部分省、市财政监督机构负责人20余人参加了会议。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局长王小龙出席会议并讲话。青岛市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安出席会议。
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启动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工作,与会人员就财政监督立法建设进行了讨论,起草组成员单位河北、黑龙江、江苏、福建、湖南、青岛等省市,财政部驻北京、上海、江西专员办就《条例》的修订起草工作分别做了发言。会议对《条例》修订起草框架进行了深入探讨并细化了任务分工。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财政经济领域新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条例》与形势发展的变化要求已经不相适应,存在与财经领域新的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问题,修订《条例》已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现实紧迫任务。《条例》的修订,是财政监督法制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将对完善财政监督立法、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维护财经法纪权威、保障财政管理运行、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作用。
王小龙要求,在具体起草工作中要对财政监督检查的职责、权限、程序、处理处罚的细化,财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程序,与移送、党纪追责、司法追究的关系等许多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要注重与正在修订的《会计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做好衔接。要集思广义、发挥合力,汇聚各方智慧和力量,保质保量完成《条例》修订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