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国家省市先后下发多个文件,进一步要求依法依规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政府融资举债行为,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行为,尽快整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并明确问责机制。
6月15日,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220号)(下称“通知”),对郑州市政府债务管理提出进一步要求。《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抓紧设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切实担负本地区政府债务管理责任;同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严格规范政府融资举债行为;在今年3月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担保、通过PPP和投资基金等形式变相举债等问题再组织开展一次摸底排查,并按期及时进行整改。郑州市财政局已于6月上旬印发《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整改政府举债行为的通知》(郑财办〔2017〕41号),对各县(市、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和各相关部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同时通过建立整改台账、深入县区开展调研等方式,多措并举,督促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查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