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垫江县财政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为实体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推财税改革,“降”税费负担。一是全面推开“营改增”,切实减轻企业税负,2016年,该县四大行业减征企业增值税12833万元,减税率达49.10%。二是全面清理核查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停征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11项,降费670万元。取消、调整政府性基金收费2项,降费1300万元。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涉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对已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坚决遏制乱收费行为。
二、推助贷业务,“降”融资成本。加快推进“助保贷”“购置贷”等创新业务,注入风险补偿铺底基金和“转贷应急周转金”3000万元,撬动银行信贷资金3.2亿元,银行累计发放贷款1.5亿元,企业通过财政增信多获得银行贷款3000万元。积极开展银政合作,与重庆银行、农发行市分行、农行市分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争取信用额度325亿元。通过给予担保公司财政补助,引导提担保公司降低担保费率,提升担保额度。2016年,垫江兴农担保公司担保余额达4.07亿元,放大倍数超4倍。
三、调社保费率,“降”用工成本。严格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20%降低到19%,减免金额161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8%降至7.5%;失业保险费率从2%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从1%降至0.5%。
四、强政策扶持,“育”经济动能。全面落实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揽子财政扶持民营企业政策和“涉企减负30条政策”,制定《垫江县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工业类)管理暂行办法》《垫江县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垫江县小微企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垫江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垫江县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等办法,每年财政投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2361万元,推动实体企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